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50.“我也要审判”表示察罚和审判,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审判”或“判决”不是指某种最后的审判,如大多数人所以为的那样,也就是说,天地都要过去,然后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出来,如先知书和启示录中所说的(以赛亚书65:17; 66:22; 启示录21:1节);因此,一切都要毁灭。这种观念传播得如此广泛,甚至占据了最有学识之人的头脑,以致他们也以为死人直到那时才会复活。结果,由于这个时间已经预言,然而自预言以来过了那么多世纪,他们仍没有看见它发生或即将发生,所以他们安心地确认没有这种事,因此他们不会复活。然而,要知道,最后的审判,或天地的毁灭不是指这种事。根据字义,意思的确是这样;但根据内义,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根据内义,最后的审判是指教会的末期,将要毁灭的天地是指教会的内在和外在敬拜,当仁不存在时,教会就不再是一个教会。
当一切仁和信都灭绝,感知不存在时,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就发生了,这种情况出现在大洪水之前。前面(创世记6-8章)所描述的大洪水本身是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那时,天地,也就是教会过去了;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也就是一个新教会被创造出来,该教会被称为古教会,前面也论述了它。古教会也有自己的末期,即一切仁都变得冷淡,一切信都变得黑暗的时候,大约在希伯时代。这个时期就是对古教会的最后审判,这就是那过去的天地。
新天和新地则是希伯来教会,该教会同样有自己的末期,或最后的审判,就是它变成偶像崇拜的时候。然后,一个新教会在雅各的后代中间兴起,被称为犹太教会,这个教会纯粹是仁和信的代表。在犹太教会,也就是雅各的后代当中,既没有仁,也没有信,因而没有教会,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因为主在天上的国与地上任何真教会的直接交流已经变得不可能,因此一种间接交流通过代表实现。这个所谓的教会,其末期或它的最后审判就是主降世的时候,因为那时,代表终止了,也就是说,祭祀和类似仪式终止了;为使这些仪式终止,犹太人被逐出迦南地。
此后,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即一个新教会被创造出来;这个新教会必须被称为初期教会或新生(基督)教会,由主开始,后来逐渐发展壮大,并且起初是拥有仁和信的。主在福音书预言了该教会的毁灭,约翰在启示录也预言了;被称为最后审判的,正是这次毁灭。倒不是说天地即将毁灭,而是说一个新教会将在全球某个地区兴起。而现存教会和犹太人一样,会继续停留在它的外在敬拜中。众所周知,犹太人的敬拜根本没有仁和信,也就是说,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总体上的最后审判就讲这么多了。
具体来说,每个人死后立即就有一次最后的审判,因为那时他进入来世;在那里,一旦进入他在肉身中所拥有的生命,他就会接受审判,或判为死,或判为生。还有一种涉及每个细节的最后审判,因为对一个被判为死的人来说,每一个细节都定他的罪;事实上,其思维和意愿的细节,甚至最小细节,无不反映他的最后审判,并把他拖向死亡。同样,对一个被判为生的人来说,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细节都呈现出其最后审判的形像,并把他带向生命。因为人总体上如何,其思维和情感的每个细节就如何。这些就是最后的审判所表示的事。
9336.“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一种移走。这从“渐渐地”和“撵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渐渐地”是指逐渐,因而是指缓慢地;“撵出去”当论及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时,是指移走,如刚才所述(9333节)。之所以说“按次序逐渐”,是因为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言,一切事物都照着天堂的秩序而重新安排。因为已经重生的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9276节);因此,在这个人里面也存在类似天堂中的一个秩序。
当一个人出生时,就其遗传的邪恶而言,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他也照着将遗传之恶归给自己,并将自己的也添加于其中的程度而变成一个地狱。正因如此,人的生命秩序由于与生俱来的东西和他的实际生活而与天堂的秩序对立。因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会使他爱自己胜过主,爱世界胜过天堂;而天堂的生命则在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由此明显可知,前一种生命,即地狱的生命,必须彻底被摧毁,也就是说,邪恶和虚假必须被移走,好叫新的生命,即天堂的生命可以被植入(参看4551, 4552, 4839, 6068节)。这一切绝无可能在仓促之间完成,因为深深扎根下来的一切邪恶及其虚假与其它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相互联系在一起。这些邪恶和虚假数不胜数,它们之间的联系如此复杂,以至于连天使都无法理解,只有主明白。由此明显可知,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不可能突然被毁;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毁,这个人也会马上灭亡。天堂的生命也不可能突然被植入,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植入,这个人照样会灭亡。
主将一个人从地狱的生命引入天堂的生命所经由的隐秘道路有成千上万条,而人类几乎连一条也不知道。我从天堂得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所意识到的许多事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由于人类对这些事几乎一无所知,所以许多人在涉及人摆脱邪恶和虚假,也就是罪得赦免的事上犯了错误。他们以为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能在一瞬间靠怜悯转变为与他同在的天堂生命。而事实上,怜悯在于整个重生行为;除了那些在世上以信和爱接受主的怜悯之人外,没有人经历重生,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至于“血”、“肉欲”、“人意”,以及“从神生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5826节)。
还必须简要说明如何正确理解“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邪恶和虚假的移走”。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因此,这含有来自主的良善在里面的神性真理就是秩序本身 (1728, 1919, 2258, 2447, 5703, 6338, 8700, 8988节)。那里的一切都按这个秩序存在,也都按这个秩序而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因此,为叫天堂能在一个人里面存在,他有必要以他从主所拥有的良善来接受神性真理。这一切只能照着类似于主依次安排天堂所遵循的那种秩序而逐渐实现;因为如果事情的性质是一样的,那么无论大小,其情形也是一样的。这种循序渐进的安排就是此处“逐渐实现的次序”的意思。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新造,也就是重生,类似于天地的创造。因此,在圣言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 4535节);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也表示被称为人的属天教会的新造;对此,可参看对那一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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